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早高峰的地铁,谁不想一上车就舒舒服服地有个座位?嘿,有些人(rén)啊(a),脑袋(nǎodài)一转就动起了歪心思,搞起了“5元占座”的买卖。更离谱(lípǔ)的是,还推出了“包月套餐”,一个月50元,这是把公共资源当成自家的“聚宝盆”,使劲儿薅羊毛!上海地铁运营方(fāng)对此表示坚决反对。
今年年初,一则“早高峰地铁卖座位”的新闻闹(nào)得沸沸扬扬(fèifèiyángyáng)。等警方一查,原来这“5元卖座”是自导自演(zìdǎozìyǎn)的一出“闹剧”。谁能想到,这当初自编自演(zìbiānzìyǎn)的“戏码”,现在还真成了某些人(rén)眼里的“商机”。有人认为,既然相关法律法规没明确禁止地铁“有偿让座”,按照“法无禁止即自由(zìyóu)”的原则,“有偿让座”好像还有那么点合理性。但“有偿让座”在一定程度上侵害(qīnhài)了社会公共利益,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。
“有偿让座”和(hé)占用公共车位、公共绿地,本质上没啥两样,只是程度不同罢了。一旦公共资源变成了能买卖的“商品”,这(zhè)看似聪明的“小把戏”,占到便宜(piányi)的其实是那些不劳而获、像“黄牛”一样的人,真正(zhēnzhèng)受到伤害的,是所有遵守规则、渴望公平的乘客。
地铁作为公共交通资源,它的存在就是为了(wèile)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,可不是谁想怎么处置(chǔzhì)就怎么处置的私有财产。地铁或者相关主管部门,得赶紧完善规章制度,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(shàng),把针对地铁占座收费(shōufèi)这类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措施进一步(jìnyíbù)明确、细化,让管理更有依据。
同时,地铁方面也得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(lìdù),加强巡查,完善监控设施,对那些不文明的乘车行为,该劝阻就(jiù)劝阻,该制止就制止。可千万别(qiānwànbié)再(zài)让(ràng)这种“有偿让座”的闹剧在地铁上重演了,让地铁回归它原本的公共属性,让每一位乘客都能在公平、有序的环境里舒舒服服地出行。
来源:新民晚报 作者(zuòzhě):方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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